各系統、部門: 根據上級有關通知精神,結合我校實際,經研究決定,現將2015年清明節放假時間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 清明節放假3天,由4月4日(星期六)至4月6日(星期一)。4月7日(星期二)上班。 各系統要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和學生安全穩定工作,教學主管部門要做好課程安排,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。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